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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9月20日讯(海都记者 林养东) 昨日,莆田记者从莆田市安监局获悉,市鑫司危位于荔城区的龙鞋莆田市鑫龙鞋业有限公司因危险化学品未储存专用仓库内,被安监部门查处,限公险品被责令整改并处罚款5万元。未存
据了解,专用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检查时,库被发现仓库储存有“大东树脂”1522桶,处罚每桶净重15kg。莆田橡胶处理剂71桶,市鑫司危每桶净重14kg。龙鞋硬化剂44件,限公险品每件20瓶15kg。未存这些物品从8月14日开始临时储存,专用没有销售,库被只在该公司使用。但其属于危险化学品,却未按规定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由安监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